第一条 服务与认知
本网站是由地平线国际语言学院负责维运,属于在线教育服务平台,提供会员经由因特网学习之服务。
第二条 接受条款
一、当网站浏览者或服务注册者填写数据、浏览、购买或使用本学院服务,即表示同意加入成为本学院会员,对本公司提供之服务方式、会员服务使用条款(下称本使用条款)及其他相关规范等,均已知悉且有相当时间充分、详尽阅读、了解并同意遵守。
二、当会员点选取「我已阅读并同意」或按下「同意」键,即表示会员在使用本公司所提供的任何服务时,愿意遵守本使用条款之规范及相关规定。
第三条 监护权之行使
会员如系未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或其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除会员本人已了解并同意本使用条款约定外,并应经会员之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所有内容后,会员始得依本使用条款使用本公司提供之所有服务。 会员开始使用或继续使用本公司服务时,即视为会员之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使用条款所有内容。
第四条 会员资料真实义务
一、网站浏览者或服务使用者加入成为本公司会员时,应详实登录个人正确、完整之数据(包括真实姓名及各项相关数据),不得使用他人名义登记成为会员,亦不得在未经他人事先许可之情形下,为他人进行会员登记,会员保证登记名义人即为服务使用者本人,并承诺随时更新已过时或异动之数据。
二、如果会员提供个人资料不实,使用他人名义登记成为会员或未经事先授权为他人登录为会员或未实时更新数据而有任何服务被延误或发生任何权益损失时,应由会员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与后果,本公司并得随时终止会员的会员资格及使用各项服务之权利。
三、会员明白且同意,对于会员之个人资料,本公司系依法令及会员已阅览且同意之「个人资料保护声明」之规范进行搜集、处理及利用,如有泄露致损害其权益时,将依法负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条 使用义务与责任
一、会员使用本学院服务前,须自行配备本公司所公告上网所需之各项计算机软硬设备,并负担接续因特网及电话等相关费用。使用本学院服务应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令及因特网之国际使用惯例与礼节。若使用中华民国地区以外之网站连结,须同意遵守各该网站当地之相关法令。
二、会员应妥善保管本身之会员账号及密码,避免账号及密码泄漏,亦不得将会员账号及密码提供给第三人使用(无论以有偿方式或无偿方式提供均同)。会员并同意,本学院如合理怀疑会员违反本使用条款约定者,将有权暂时停止会员账户之使用,且若经确认违反本使用条款约定者,会员并须同时给付本学院以会员所购买课程及服务之服务费用总价或会员所享有免费服务之原销售总价十倍计算之惩罚性违约金。会员与本学院有订立服务契约者(有偿、无偿均同),本学院并有权解除或终止该服务契约。
三、为确保会员个人使用之专属性,会员同意本学院于会员使用之网络平台上设置相关的保护措施,以确保会员账号之安全性。会员如果发现账号被盗用,应立即通知本学院,否则本学院将认为所有依会员账号登入之活动仍是会员本人之正常使用,由会员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四、下列行为系本学院网站及在线服务禁止之行为,会员如有以下所列情形之一,本学院得视违反情节轻重或影响层面,而予以暂停服务、关闭账号权限外,倘因此造成本学院损害,本学院并得请求会员负损害赔偿责任:
(一)入侵或破坏本学院网站内部各项系统或设备、设施,植入病毒、木马程序或其他具沾染及破坏性之恶意软件、瘫痪系统或有其他影响本公司系统运作或提供服务之行为。
(二)透过可供文件传输软件,传送非法软件、未经授权著作或其他具破坏或影响他人权益之软件。
(三)利用在线视讯系统施行暴露、猥亵、性暗示或其他不雅或足以影响本学院服务进行之行为。
(四)利用在线系统对本学院之语言顾问、讲师、负责人、员工或其他会员施行言语或文字骚扰、谩骂、攻击、妨碍服务秩序或其他不受欢迎之行为。
(五)有任何有损及本学院或第三方之信誉或有损及本学院负责人、董事、员工、其他会员之名誉之行为。
(六)在课程进行中或服务系统上,有销售营利、政治请托、宗教宣扬或其他与课程内容无关之行为。
(七)利用本学院网站及系统平台搜集、探询、索取员工、教学或其他会员之个人信息、联络方式(例如电子邮件信箱、Skype账号、Facebook账号、Line账号、Wechat账号、QQ账号等)、交友及财务状况等等。
(八)与员工、教学顾问与其他会员进行非关学习服务目的之私人互动交流。
(九)利用公开竞标、拍卖或以其他方式租、借、转卖本公司会员资格或(及)服务项目、使用堂数等。
(十)有其他不当或违反法令及公序良俗之行为。
会员与本公司有订立服务契约者,而违反上述情形之情节严重者,本公司并得终止该服务契约,及要求会员支付未使用服务比例对应之服务费用总额之百分之二十之惩罚性违约金。前述服务费用,于付费购买课程情况下,以服务契约记载服务费用金额为准;于免费使用课程及服务情况下,以所享有免费课程及服务员销售价格为准。
五、会员因违反前项第(七)、(八)、(九)款约定造成之纠纷与所受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概与本公司无涉。
第六条 系统与服务质量之维护
一、本学院应提供会员在线学习平台之使用设定及维护服务,提供会员合理可期待安全性之服务,使会员得以正常使用网络学习系统确保系统设备无因可归责于本学院或第三方因素而发生之错误、画面暂停、迟滞、中断或不能进行联机之情形。
二、本学院对服务之相关系统应负维护之责,会员如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之情形,应迅速与本学院客户保护部人员联系。本学院将尽快排除网站服务系统之故障情形。如系会员个人计算机之软硬件或电信业者因特网系统等所造成之障碍因素,则不在本学院提供维护服务范围之内。会员亦不得以网络带宽或其他环境因素,致使其视讯质量不良等事由,向本学院要求或主张任何权益。
三、本学院例行性或因故需将服务相关系统设备进行迁移、更换、升级或维护,而须暂停或中断全部之服务时,将于7日前在系统内或网站上,以公告方式通知会员。但本学院遇有临时或紧急或不可抗力之事由,无须遵守前述7日前张贴告示通知之义务。
四、因本学院进行网站或相关系统设备之迁移、更换、升级或维护,或发生可归责于本公司或第三方所致系统设备之错误、画面暂停、迟滞、中断或不能进行联机情形,致影响会员之使用权益时,本公司将依会员受到损害之情形进行延长使用期间或返还服务次数、堂数等方式补偿会员。
第七条 服务专属性
一、会员了解并同意,本学院提供网络学习服务之理念,不仅系依每位会员语言能力、个人背景、兴趣及学习偏好与学习比重,将会员特性、需求做适合之规划。因此,会员购买或免费获得本学院服务后,不得将服务使用权利以任何方式提供予他人。
二、任何未经本学院事先同意之服务契约移转、服务堂数之全部或一部分转卖、公开竞标、拍卖或出借等行为,均为违约且无效之行为。如经本公司发现,本公司得径行终止与会员之服务契约并停止提供会员服务,会员不得请求费用之退还或补偿,其与他人间之权利义务关系概与本公司无涉。
第八条 保密条款
未经本学院书面同意及授权,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因使用本学院服务或与本学院订定服务契约过程中所知悉本学院之技术数据、系统接口设计、教材内容、顾问数据、员工数据等商业信息或所签订服务契约及其附件之部分或全部以及其他本学院认为属于本学院的机密数据和营业秘密提供给与任何第三人或向社会公众等予以公开披露。如有违反,本学院有权立即终止会员使用本学院服务之权利外,会员并须同时支付本公司按所购买课程及服务之服务费用总价或会员所享有免费服务之原销售总价十倍计算之惩罚性违约金,并对因此给本学院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如会员与本学院有订立服务契约者,无论服务契约为有偿或无偿,本学院并有权解除或终止该服务契约。
第九条 知识产权
一、会员同意其于使用本学院服务及/或服务期间所参与之相关录像、录音及文字、图片文件等内容之相关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本公司所有,本学院可自行利用,包括但不限于系列产品之编辑与研发、会员观摩、业务推广、产品发表或销售之使用,会员未经本学院事前书面同意,不得擅将课程之录音、录像或教材内容,公开播送或贩卖,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与第三人知悉、持有及利用。
二、会员于使用本学院服务中时接触之名称、商标、服务标识、技术、系统、教材、影片、图像、广告数据、录像文件及其他相关数据之知识产权均归属本学院所有或由本学院合法取得授权,非经本学院事前书面同意,会员不得以任何目的和方式使用,亦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人利用。如有违反,本学院有权立即终止会员使用本公司服务之权利外,会员并须同时支付本学院按所购买课程及服务之服务总价或会员所享有免费服务之原销售总价十倍计算之惩罚性违约金,对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会员仍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会员与本公司有订立服务契约者,无论服务契约为有偿或无偿,本公司并有权解除或终止该服务契约。
三、会员使用本学院服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会员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本学院遭受第三人侵权指控和起诉等,造成本学院声誉和经济方面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时,会员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本条前述各款规定不因会员账号终止或关闭、停止使用本学院服务或本使用条款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第十条 禁止劝诱
本会员了解并同意,会员不得唆使、劝诱本学院(暨关系企业)之员工或顾问与本学院(暨关系企业)终止或解除服务关系,或由会员自己或介绍他人予以雇用(无论正式/约聘/正职/兼职)、聘为顾问(如管理/语言顾问等)、代理人、受任人、使用人或提供其他职务,无论是否为定期及有无薪酬。如有违反,会员应负担本学院为填补该职缺所支出之费用,并赔偿本学院之损害及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以该离职员工/顾问离职前之2倍年薪计算)。
第十一条 条款修订
会员同意本学院得就本使用条款内容及相关信息为不定期修订,并于公告后正式生效,会员如不同意修改内容,应于公告后30日内告知本学院。若会员于本使用条款修订公告后仍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其同意遵守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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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接受条款
一、当网站浏览者或服务注册者填写数据、浏览、购买或使用本学院服务,即表示同意加入成为本学院会员,对本公司提供之服务方式、会员服务使用条款(下称本使用条款)及其他相关规范等,均已知悉且有相当时间充分、详尽阅读、了解并同意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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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监护权之行使
会员如系未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或其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除会员本人已了解并同意本使用条款约定外,并应经会员之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所有内容后,会员始得依本使用条款使用本公司提供之所有服务。 会员开始使用或继续使用本公司服务时,即视为会员之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使用条款所有内容。
第四条 会员资料真实义务
一、网站浏览者或服务使用者加入成为本公司会员时,应详实登录个人正确、完整之数据(包括真实姓名及各项相关数据),不得使用他人名义登记成为会员,亦不得在未经他人事先许可之情形下,为他人进行会员登记,会员保证登记名义人即为服务使用者本人,并承诺随时更新已过时或异动之数据。
二、如果会员提供个人资料不实,使用他人名义登记成为会员或未经事先授权为他人登录为会员或未实时更新数据而有任何服务被延误或发生任何权益损失时,应由会员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与后果,本公司并得随时终止会员的会员资格及使用各项服务之权利。
三、会员明白且同意,对于会员之个人资料,本公司系依法令及会员已阅览且同意之「个人资料保护声明」之规范进行搜集、处理及利用,如有泄露致损害其权益时,将依法负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条 使用义务与责任
一、会员使用本学院服务前,须自行配备本公司所公告上网所需之各项计算机软硬设备,并负担接续因特网及电话等相关费用。使用本学院服务应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令及因特网之国际使用惯例与礼节。若使用中华民国地区以外之网站连结,须同意遵守各该网站当地之相关法令。
二、会员应妥善保管本身之会员账号及密码,避免账号及密码泄漏,亦不得将会员账号及密码提供给第三人使用(无论以有偿方式或无偿方式提供均同)。会员并同意,本学院如合理怀疑会员违反本使用条款约定者,将有权暂时停止会员账户之使用,且若经确认违反本使用条款约定者,会员并须同时给付本学院以会员所购买课程及服务之服务费用总价或会员所享有免费服务之原销售总价十倍计算之惩罚性违约金。会员与本学院有订立服务契约者(有偿、无偿均同),本学院并有权解除或终止该服务契约。
三、为确保会员个人使用之专属性,会员同意本学院于会员使用之网络平台上设置相关的保护措施,以确保会员账号之安全性。会员如果发现账号被盗用,应立即通知本学院,否则本学院将认为所有依会员账号登入之活动仍是会员本人之正常使用,由会员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四、下列行为系本学院网站及在线服务禁止之行为,会员如有以下所列情形之一,本学院得视违反情节轻重或影响层面,而予以暂停服务、关闭账号权限外,倘因此造成本学院损害,本学院并得请求会员负损害赔偿责任:
(一)入侵或破坏本学院网站内部各项系统或设备、设施,植入病毒、木马程序或其他具沾染及破坏性之恶意软件、瘫痪系统或有其他影响本公司系统运作或提供服务之行为。
(二)透过可供文件传输软件,传送非法软件、未经授权著作或其他具破坏或影响他人权益之软件。
(三)利用在线视讯系统施行暴露、猥亵、性暗示或其他不雅或足以影响本学院服务进行之行为。
(四)利用在线系统对本学院之语言顾问、讲师、负责人、员工或其他会员施行言语或文字骚扰、谩骂、攻击、妨碍服务秩序或其他不受欢迎之行为。
(五)有任何有损及本学院或第三方之信誉或有损及本学院负责人、董事、员工、其他会员之名誉之行为。
(六)在课程进行中或服务系统上,有销售营利、政治请托、宗教宣扬或其他与课程内容无关之行为。
(七)利用本学院网站及系统平台搜集、探询、索取员工、教学或其他会员之个人信息、联络方式(例如电子邮件信箱、Skype账号、Facebook账号、Line账号、Wechat账号、QQ账号等)、交友及财务状况等等。
(八)与员工、教学顾问与其他会员进行非关学习服务目的之私人互动交流。
(九)利用公开竞标、拍卖或以其他方式租、借、转卖本公司会员资格或(及)服务项目、使用堂数等。
(十)有其他不当或违反法令及公序良俗之行为。
会员与本公司有订立服务契约者,而违反上述情形之情节严重者,本公司并得终止该服务契约,及要求会员支付未使用服务比例对应之服务费用总额之百分之二十之惩罚性违约金。前述服务费用,于付费购买课程情况下,以服务契约记载服务费用金额为准;于免费使用课程及服务情况下,以所享有免费课程及服务员销售价格为准。
五、会员因违反前项第(七)、(八)、(九)款约定造成之纠纷与所受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概与本公司无涉。
第六条 系统与服务质量之维护
一、本学院应提供会员在线学习平台之使用设定及维护服务,提供会员合理可期待安全性之服务,使会员得以正常使用网络学习系统确保系统设备无因可归责于本学院或第三方因素而发生之错误、画面暂停、迟滞、中断或不能进行联机之情形。
二、本学院对服务之相关系统应负维护之责,会员如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之情形,应迅速与本学院客户保护部人员联系。本学院将尽快排除网站服务系统之故障情形。如系会员个人计算机之软硬件或电信业者因特网系统等所造成之障碍因素,则不在本学院提供维护服务范围之内。会员亦不得以网络带宽或其他环境因素,致使其视讯质量不良等事由,向本学院要求或主张任何权益。
三、本学院例行性或因故需将服务相关系统设备进行迁移、更换、升级或维护,而须暂停或中断全部之服务时,将于7日前在系统内或网站上,以公告方式通知会员。但本学院遇有临时或紧急或不可抗力之事由,无须遵守前述7日前张贴告示通知之义务。
四、因本学院进行网站或相关系统设备之迁移、更换、升级或维护,或发生可归责于本公司或第三方所致系统设备之错误、画面暂停、迟滞、中断或不能进行联机情形,致影响会员之使用权益时,本公司将依会员受到损害之情形进行延长使用期间或返还服务次数、堂数等方式补偿会员。
第七条 服务专属性
一、会员了解并同意,本学院提供网络学习服务之理念,不仅系依每位会员语言能力、个人背景、兴趣及学习偏好与学习比重,将会员特性、需求做适合之规划。因此,会员购买或免费获得本学院服务后,不得将服务使用权利以任何方式提供予他人。
二、任何未经本学院事先同意之服务契约移转、服务堂数之全部或一部分转卖、公开竞标、拍卖或出借等行为,均为违约且无效之行为。如经本公司发现,本公司得径行终止与会员之服务契约并停止提供会员服务,会员不得请求费用之退还或补偿,其与他人间之权利义务关系概与本公司无涉。
第八条 保密条款
未经本学院书面同意及授权,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因使用本学院服务或与本学院订定服务契约过程中所知悉本学院之技术数据、系统接口设计、教材内容、顾问数据、员工数据等商业信息或所签订服务契约及其附件之部分或全部以及其他本学院认为属于本学院的机密数据和营业秘密提供给与任何第三人或向社会公众等予以公开披露。如有违反,本学院有权立即终止会员使用本学院服务之权利外,会员并须同时支付本公司按所购买课程及服务之服务费用总价或会员所享有免费服务之原销售总价十倍计算之惩罚性违约金,并对因此给本学院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如会员与本学院有订立服务契约者,无论服务契约为有偿或无偿,本学院并有权解除或终止该服务契约。
第九条 知识产权
一、会员同意其于使用本学院服务及/或服务期间所参与之相关录像、录音及文字、图片文件等内容之相关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本公司所有,本学院可自行利用,包括但不限于系列产品之编辑与研发、会员观摩、业务推广、产品发表或销售之使用,会员未经本学院事前书面同意,不得擅将课程之录音、录像或教材内容,公开播送或贩卖,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与第三人知悉、持有及利用。
二、会员于使用本学院服务中时接触之名称、商标、服务标识、技术、系统、教材、影片、图像、广告数据、录像文件及其他相关数据之知识产权均归属本学院所有或由本学院合法取得授权,非经本学院事前书面同意,会员不得以任何目的和方式使用,亦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人利用。如有违反,本学院有权立即终止会员使用本公司服务之权利外,会员并须同时支付本学院按所购买课程及服务之服务总价或会员所享有免费服务之原销售总价十倍计算之惩罚性违约金,对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会员仍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会员与本公司有订立服务契约者,无论服务契约为有偿或无偿,本公司并有权解除或终止该服务契约。
三、会员使用本学院服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会员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本学院遭受第三人侵权指控和起诉等,造成本学院声誉和经济方面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时,会员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本条前述各款规定不因会员账号终止或关闭、停止使用本学院服务或本使用条款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第十条 禁止劝诱
本会员了解并同意,会员不得唆使、劝诱本学院(暨关系企业)之员工或顾问与本学院(暨关系企业)终止或解除服务关系,或由会员自己或介绍他人予以雇用(无论正式/约聘/正职/兼职)、聘为顾问(如管理/语言顾问等)、代理人、受任人、使用人或提供其他职务,无论是否为定期及有无薪酬。如有违反,会员应负担本学院为填补该职缺所支出之费用,并赔偿本学院之损害及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以该离职员工/顾问离职前之2倍年薪计算)。
第十一条 条款修订
会员同意本学院得就本使用条款内容及相关信息为不定期修订,并于公告后正式生效,会员如不同意修改内容,应于公告后30日内告知本学院。若会员于本使用条款修订公告后仍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其同意遵守修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