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华语文奖学金 | |
宗旨 | 提供非邦交国学生及人民来台学习华语 及认识台湾文化机会,藉此增进我国与他国之交流、了解及友谊。 |
奖学金 | 每月新台币2万5千元 |
奖助期限 | 分成暑期班(2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或1年期。除暑期班外,原则上受奖期间为当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 |
申请资格 | 年满18岁,具高级中等学校以上毕业学历,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 下列人士不得提出申请: 1.具有中华民国国籍或侨生身份 2.曾在台修读学位课程,或正在台注册入学研习华语文者 3.我各大学校院依据与外国学校签订学术合作协议所招收之交换学生 4.曾受领本奖学金、台湾奖学金或教育部华语文奖学金者 5.同时受领我政府机关(构)或学校所设置之奖补助金者 |
申请日期 | 每年2月1日至3月31日 |
申请办法 | 教育部华语文奖学金网站 |